一、采购背景
为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在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建设全流程环保靠前服务信息化项目,面向企业服务对象,针对企业在项目落地阶段、审批阶段、建设阶段、运营阶段等全流程生命周期中,协助企业办理需要履行的环保审批手续,对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有效提醒和指南建议,帮助企业省时、省事、省心,避免环境违法风险,并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实现进行有效帮扶服务。
二、项目名称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全流程环保靠前服务信息化项目
三、项目预算
28万元
四、资金来源
2024年度省级环保专项资金
五、项目内容和要求
建立全流程环保靠前服务数据信息化平台,帮助企业便捷、智能、高效了解环保相关信息,实现项目全周期全流程服务,涵盖招商阶段建立前期环保咨询渠道、审批阶段优化办事服务流程、建设阶段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运营阶段提供长期帮扶指导等环节,具体包括建立便企服务通道(包括公告动态、最新政策、联系人查询、办理地点查询、科室查询、政策文件查询、环保链接、搜索功能、办件类型及次数统计、服务满意度展示等),服务事项包含利企服务的各个流程的办事指南,涉及环评、执法、水、大气、土壤、辐射、监测等各个业务部门,不同的部门根据业务流进行权限设置。配套建设后台管理系统,对全流程环保靠前服务场景进行统一管理。
(一)企业用户端功能
集成环保领域各个办事事项的流程提醒和查询,包括政策查询、资料下载、具体项目经办的流程查询和提醒、审查和审批情况进展查询等。根据各个业务办理科室的需求,对环评文件报批、排污许可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污染地块调查和修复、排污权交易、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等政务办理事项,根据不同的办理需求,模块化嵌入系统中。在不同的办事阶段,系统可以提醒企业进行相关环保手续的办理,如在项目未建设阶段,提醒企业履行环评手续;在环评批复后,提醒企业按照环评内容进行项目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并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在项目建成投入调试生产后,提醒企业办理自主环保验收;在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提醒企业按要求安装运行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定期开展污染物监测,按要求使用和维护污染治理设施,规范管理危险废物,按要求记录环境管理台账,定期填报提交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等。
系统为企业提供较为完善的沟通交流功能,可以通过智能查询系统自主查阅相关的资料,浏览其他企业类似的问题和解决方案。也通过系统向县级或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提问咨询,并可以选择是否需要上门帮扶。
(二)环保部门管理端功能
管理端用户可以查看在库企业的相关资料以及有关办事流程的进展情况。对于已经批复环评的新建类项目,第一时间可将项目基本信息推送至属地分局和执法部门,便于关注和帮扶项目建设情况。对于企业提出的业务问题咨询,根据企业所选问题类别分别推送到相关业务科室,经办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回复或上门帮扶。建设靠前服务数据资料库,文件资料库主要包括国家、省特别是宣城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出台的各项法规、政策、标准文件以及技术资料,方便用户查询和使用,也可以实现公告板功能,将需要企业了解的最新文件进行精准推送;企业档案资料库为管理账号可查阅,包括各重点企业的环评、验收、排污许可、应急预案、环保手续履行情况、信访投诉及违法违规记录等基本资料,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统计分析等大数据分析筛查功能,方便环保部门快速检索掌握。
六、采购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方案专门面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企业采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提供本项目所采购的服务的能力。
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范围。
7、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得被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责令整改。
(二)采购方式及成交规则
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以综合评分最高的单位作为成交供应商,结果公示结束后与之签订合同。若投标单位数量满足3家及以上,即可开展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七、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方式:各供应商请于2025年2月14日之前,将采购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529265282@qq.com),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报名。采购报名表见附件1。
(二)联系人:沐贤闻,联系电话18956305335。
八、评审事宜
(一)评审时间:2025年2月20日9:00。
(二)评审地点: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二楼视频会议室(评审时间、地点若有调整,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将提前通知各供应商联系人)。
(三)递交材料:各供应商应于2025年2月18日前将评审材料(材料1正2复)邮寄至我局,评审材料必须密封盖骑缝章,评审时由评审人员现场开封,包括不仅限于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按规定格式)
(四)评审人员:由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五)评审条件: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优先方案合理、服务能力强的供应商。具体见附件2评分标准。
(六)签订合同:成交结果确定后,宣城市生态环境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2025年2月8日
附件1:
采购报名表
项目名称 |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全流程环保靠前服务信息化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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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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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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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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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评分标准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技术分(40分) | 项目需求分析 | 投标人应能够充分理解本项目建设背景和需求,根据分析项目建设需求内容的深度和详细程度,进行评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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