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340省道南京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理及竣工验收 JSZC-320100-JHRA-C2024-002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京市板仓街9号B7栋三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07-01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JSZC-320100-JHRA-C2024-0021
项目名称: 340省道南京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理及竣工验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7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75 万元,投标总报价超过采购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340 省道南京段改扩建工程位于南京市溧水区、江宁区由东向西分别穿越溧水区东屏街道、柘塘街道、江宁区禄口、横溪街道,工程路线东起 34 省道句容改线段,止于安徽马鞍山市交界处,接安徽省 349 省道马濮线,路线全长 42.983 千米。本次磋商共设一个标段,磋商内容为 340 省道南京段改扩建工程全线范围内的水土保持监理和水土保持竣工验收,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 合同签订 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底前 完成,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 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完成过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工作;(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有承担过水土保持技术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需提供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时间:
2024 年 6 月 19 日至 2024 年 6 月 25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南京市板仓街9号B7栋三楼
方式: 现场购买,有意向的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至南京市板仓街9号B7栋三楼现场购买。如有疑问可致电联系人刘工13913966318。
售价: 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07-0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南京市玄武区双拜巷169号三楼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 2024-07-0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南京市玄武区双拜巷169号三楼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 .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 〕 5 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 )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 3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 响应文件份数: 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 U 盘,须是带章正本的扫描件,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 。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 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与采购联系人沟通。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双拜巷169号
联系人:岑岩
联系电话:15251892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3楼
联系人:刘小燕
联系电话:139139663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燕
电话:1391396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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