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高质量、高效、规范管理我市农田建设项目,根据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乐山市农业农村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按要求开展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项目验收。现诚邀贵单位根据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清单
对乐山市2023年7个县6.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通过检查项目档案、核查测量、查验工程质量、听取乡镇村和农户意见等方法,重点核查以下内容:1.项目区实施范围与批复设计文件的实施范围是否相符;2.对整个项目区和每个工程开展航空测绘,提供正射影像成果,核查工程是否全面完成,核查工程建设地点是否与规划设计相符;3.内业成果资料的核查,项目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合规,项目立项选址、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项目结算、质量等级评定、阶段性验收、初步验收、项目区上图入库、资金管理等内业资料是否完整;4.项目设计变更的情况、原因和变更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县(市、区)有关规定要求;5.项目法人责任履行、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项目公告、监理工作和档案管理等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6.核查工程完成数量真实性准确性,工程质量是否达到相关技术标准要求。通过对项目工程进行全覆盖跟踪复核测量、工程质量进行抽样检测(对机耕道每300米及以下钻芯取样1处、生产道每500米及以下钻芯取样1处复核混凝土厚度,对渠道、田间道路、蓄水池(现浇)、塘堰(坝)、拦河坝开展混凝土强度回弹检测),与规划设计及变更批复对应工程相比较、评定工程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质量是否与规划设计的工程量及设计标准相符;7.每个项目区随机入户调查5户农户,填写入户调查表;8.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是否规范;9.核实项目区资产移交是否办理、管护机制是否建立、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是否落实;10.竣工验收报告按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统一格式编制,必须要有现场验收每个环节的水印照片、工作底稿,现场检查记录表;11.其他需要核查的事项。
三、报价须知
(一)报价内容分为两份报价,第一份报价:包含履约期间发生的航空测绘,正射影像、劳务费、差旅费、设备投入、保险税金以及管理费等全部费用明细及汇总表。
第二份报价:不包含航空测绘,正射影像,只含履约期间发生的劳务费、差旅费、设备投入、保险税金以及管理费等全部费用明细及汇总表。
(二)报价文件包含:
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函。
(三)资料递交请于2024年6月20日14:00前将文件电子扫描件发送至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33-2637196。邮箱:2668420764@qq.com。
(四)本次项目报价将作为采购预算的依据,请以市场价为衡准,如实报价。项目具体采购时间将另行公示。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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