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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化龙镇塘头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epc)补充公告

· 2024-05-13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2-440113-04-01-944824

投资项目名称

番禺区化龙镇塘头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番禺区化龙镇塘头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EPC)

标段(包)名称

番禺区化龙镇塘头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EPC)

公告性质

补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塘头村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番禺区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合同):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2)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工程管理要求、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采购、编制项目预算、结算、竣工图及相应的报建报批、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

招标内容

番禺区化龙镇塘头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EPC) [项目编号:JG2024-1985]于2024年04月29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项目招标公告。现发布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一、重新发布招标文件,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二、现已重新开放项目的投标答疑提问环节。

三、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的项目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作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符的,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4年05月10日

工期(交货期)

180

最高投标限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和设计单位均出具)。 3.2.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 (1)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下列:①、②、③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4)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执行。 (5)建筑业企业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6)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7)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注册。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建造师不含注册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执行。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4-29 11: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6-03 10: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6-03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6-03 10:00:00

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

广州番禺区化龙镇龙津路41号

招标人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20-84755513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市番禺区德信路291号二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谢工

联系电话

1866608553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4892221

发布责任人

谢工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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