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桂林学院二期建设项目(第二阶段)主环路以内工程监理项目
二、项目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4453001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9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六、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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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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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在涉及工程延期 / 天内和(或)金额 /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1)协助委托人填写开工报告。 (2)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检查其实施。 (3)审查承包人或委托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所列的规格与质量。 (4)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筑安装规程以及设计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施工验收签证,控制工程质量。对于土石方填筑、挡土墙砌筑和砼浇筑施工,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24小时现场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5)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构件的出厂合格证、材质试验单等进行核定,如发现不实之处,有权责成承包人(并指定试验单位)对材质进行再化验,防止不合格的材料、构件等用于工程上,督促承包人及时做出材料计划,并进行审核。 (6)检查工程使用的主要设备及关键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及质量标准。在订货前,根据需要以对生产厂家进行了解考察,所发生的差旅费用自行承担。 (7)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核验承包人所作的工程进度计划,签收检查承包人填报的周、月、季度等报表,随时提出监理意见,控制工程进度计划。 (8)对施工图不符合规范要求,以及设计优化提出建议,对重大的设计修改和技术咨询,除提出监理意见之外,应征得委托人的意见,在可行的情况下,原则上应由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9)根据《建筑安装承包合同》的付款规定,以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数量的核实,签发付款凭证。 (10)监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 (11)做好各阶段、部位、环节及系统的分段工程检验、验收,负责组织初验,签署由承包人提出的竣工验收报告,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最终验收。 (12)督促检查承包人完成各阶段及全套竣工图的绘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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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学院二期建设项目(第二阶段)主环路以内工程监理项目(项目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4453001)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