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兰陵县大仲村镇泉汪等2个村村内道路基础设施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24年兰陵县大仲村镇泉汪等2个村村内道路基础设施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4年兰陵县大仲村镇泉汪等2个村村内道路基础设施项目,投资542.933367万元。共建设沥青路面约54470.5平方米,混凝土路面8514平方米,排水沟约593米,混凝土管道310米,路沿石6902米。其中,泉汪村沥青路面约16437.5平方米,混凝土路面3654平方米,路沿石4022米,混凝土管道280米,排水石渠200米;金桥屯村沥青路面约38033平方米,混凝土路面4860平方米,路沿石2880米,排水沟约593米,混凝土管30米(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包含混凝土道路、沥青道路、排水渠等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4建设地点:兰陵县大仲村镇泉汪村、金桥屯村。 2.5资金来源:2024年省级衔接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 2.6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达到设计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承建本工程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有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 3.3 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查办法 4.1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投标报价评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要求 5.1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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